《》和我的“大”历史观 · 4(3/3)
我写万历十五年的时候,和富路特先生作序的时候,还没有听到一国两制的说法,所以富先生还只说“极需要采取东西两方的经验”。而今日化及海洋文化中的居间人。我在书中自序里说及“给中国留了一个翻天覆地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至此已经更现实化,其期待也更迫切。
我离开中国已经36年,于年入美国籍,在个人讲,能在有生之日看到中国能在国际场合中发扬传统的“继绝世,举废国,柔远人,来百工”的精神。并且我自己能够在文字之间,稍尽绵力,增进各方的了解,也是以前没有料到的好事。写万历十五年的目的,当然不是以让中国“丢丑”为目的,反对狭义的道德观念也是对中外一体而言。因为我自己生活的经验觉得中外两方不是没有正义感,但是正义感放在局部的场合下使用,可能与初心相违。人世间很多残酷的事都用道德的名义去施行,也是章以发扬积极性的精神为主,也用不着再一一举例驳正。
我这几十年在海外得到的一个重要经验,则是西方文化有一个重要长处,即是在犹太教及基督教传统里面承认人类有经常做错事的根源,其称为as,也不能说它就是“性恶论”,和儒家的“性善说”相反。孔子说:“观过,斯知仁矣。”孟子说:“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也都是不待外间逼迫,自己承认过失。有这种认错的精神,也就表示人类有向善的趋向。这中外共通之点,我觉得今日很可以做广义道德观念的基础,也可以做世界历史的中心思想。狭义的道德观念基于狭义的宇宙观,就是武断地说出世界的根源如是,它的结局也必如是。这往往明为真理,实际带有自私的见解,并且预先摆下了一个蛮不认错的想法,其容易走极端,可以以希特勒的人种学说窥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