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犯叁(下)(3/3)
五分回家,时间上,行为上都符合第二个可能
既然预见了可能出现情况,犯叁为什么又攻击了死者呢?问题就在于犯叁妻子并没有如犯叁所想,配合死者谈心由此也可以推断出犯叁打死死者,有故意杀人的嫌疑但是这问题又绕回去了,舆论支持的是,当犯叁妻子被袭击,犯叁失去理智杀死了死者九尾将犯叁打成坏人,并没有改变事实,只是导致舆论因为犯叁是小人而失去对他的同情和支持
因为在法律层面,一个人是小人还是君子,并不妨碍和改变法律对其做出的审判在本案中,现实案例,因为犯叁被塑造成保护妻子的英雄,最终没有坐牢如果九尾揭穿一切,犯叁失去了英雄的光环,那他还会坐牢吗?
九尾将四个可能进行分析说明,这个说明没有真凭实据,只是九尾的推测最后九尾说明,犯叁肯定没有预见到会发生袭击,当发现妻子被袭击后对死者进行攻击所以本案性质和真实案例性质没有区别
九尾:“真实案例和真人秀案例的区别在于,真实案例中犯叁是正面人物,在真人秀案例中,犯叁是反面人物现在就由陪审团做出最终裁决”
烈焰又赢了,烈焰揭露了陪审度制的最大毛病,陪审员们存在主观的喜恶,这种情绪会让他们忽视或者无视法律的条文实际上曹云是利用过陪审员情绪不仅曹云,欧阳逸等刑案水准高的律师,都利用过陪审员的情绪原因很简单,是陪审员定有罪无罪,不是法官定有罪无罪
东唐法律客观存在尴尬,他们是从大陆法系转海洋法系大陆法系中,在理论上法律条文高于正义,高于舆论海洋法系在一些极端情况中存在高于法律的正义诸如一个案例(不知道真假),一个小姑娘遇害,小姑娘的父亲在法庭门口枪杀了疑犯,最终父亲被判无罪这个结果是喜闻乐见的,但是有没有可能存在,疑犯并没有杀害小姑娘可能呢?
犯叁案件从原则来说,其影响力超过犯壹和犯贰,是对法律未来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典型案例甚至可能影响到东唐继续转型海洋法系的未来
真实案例中,犯叁是好人,法律定义虽然不偏向他,但因为舆论偏向他,最终他胜利了真人秀案例,犯叁是坏人,因参考案例,法律理论是偏向他的同案不同判是法律极大的忌讳,直接击碎法律的公平基础
现在战场已经交给了陪审团,他们做出的结果对东唐司法未来有着极大的意义与真实案例不同,摄像机记载了真人秀中陪审团的搏杀,节目组也将陪审团直播情况发送到各嘉宾手机上
虽然是深夜,多数嘉宾们三三两两的聚集一起看视频,作为司法人员,也非常关心陪审团最终的裁定
陪审团十一人分成几阵营,有纯法律条文派,有人情轮理派,有渣男必死派,有宽宏无量派人情派和渣死派对立极其严重,如果不是旁人拦着,双方已经打起来了纯法律条文在内战,他们辩论按照法律犯叁是什么罪,有故意杀人罪,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者防卫过当
法律派三人互掐,三名人情派和四名渣死派互掐,一名宽容派没人理会,趴在一边睡觉,基本上他已经放弃治疗
桑尼看的眉飞色舞:“打,打,打起来……对,扯她衣服,对了这女人厉害……劝架有病啊?”
曹云喝茶,悠悠道:“桑尼,别这么开心”
桑尼眼睛看屏幕:“怎么?”
曹云:“他们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捏?”
“然后捏?”
“然后就换陪审团”
桑尼一愣,这套路有点熟
曹云道:“最后桑尼法官就成为最终裁判请问桑尼法官要判罪名成立,还是罪名不成立?”
桑尼想了一会,拉袖子:“老子是氓流,谁给钱我判谁赢”真人秀收钱不违法
曹云惊呆数秒,好像这是处理案件最正确的方式把争议留给大众,让大众去评判不过按照目前网络的风气,这么做有挑起民众矛盾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