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学习(下)(1/3)

    曹云道:“这时候辩方律师就尴尬了,他如果全力和你争辩抢夺罪和抢劫罪,就必须承认被告是抢夺者他不争夺的话,被告就有可能被控抢劫罪通常来说,检方会提出指控是掌握有优势资源的,实际证据的我如果是辩护律师,我不会侥幸的认为被告有可能脱罪,我必须和你争辩抢夺罪还是抢劫罪两者的罪行完全不一样,刑期也是天差地别好,遇见南宫腾飞这样的老油子,未必有效,但是你要想一个问题,你吃亏了吗?你没有吃亏,你仍旧可以继续指控抢夺罪这就叫物尽其用”

    司马落感觉挺有意思的,但是总感觉是不是太无耻了点曹云的说法可以具体化到一百块钱,司马落有五十块,被告有五十块司马落在不丢失自己五十块的基础下,尽可能的去抢被告的五十块能抢到多少算多少,抢不到我也没损失

    这是要做笔记的,这个想法很好司马落态度立刻转变:“曹律师,晚上吃什么?我请客”

    曹云:“吃是小事,你随便叫个自助餐,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司马落擦把汗:“曹律师,我的收入和你们不能比,不能动不动就自助餐”请酒店到律师所布置自助餐,很贵的好不好?

    曹云道:“司马,有句老话说的好,吃亏是福你刚才很不高兴,我能理解但是你只是不高兴,我就不理解了难道你就没有发现一些东西吗?正常来说,司马你有这个脑子但是你生气了,生气的人是没有脑子的,他们会有强烈的主观意愿排斥任何对他们不利的信息顺便说一句,激怒检控官也是律师的一个策略反过来,你就没想过怎么激怒被告,激怒辩方证人,激怒辩方律师吗?”

    司马落若有所思

    曹云再问:“值得自助餐吗?”

    司马落苦笑:“我明白了那……这吃亏又能学到什么?”

    曹云道:“书非借不能读也,没有惨痛的付出,你怎么能努力的学习和思考呢?你花一千块买马,和你倾家荡产买马,两种状态能一样吗?”

    司马落想了一会:“有没有可能你就是想吃自助餐,所以才忽悠我呢?”

    曹云惊叹鼓掌:“你看,这就有效果了,竟然一眼看破了我的心思”

    司马落不知道怎么用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自己应该感谢曹云,还是一脚踹死曹云?

    ……

    接下去就要和石梅、一河和高尚漫画社进行会谈就曹云来说,他并不希望打官司官司打赢了也没有利益点这也是司徒岩建议衣美不打官司的原因

    又是一个法律问题

    很多人不清楚抄袭是什么罪,是违法还是犯罪,或者是民诉

    按照法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的抄袭属于违法行为,比如一些网站转载虾的书,就属于违法行为,其盈利点在网站的流量虽然虾的书不能贡献多少流量一旦抄袭盈利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也就是刑事罪(高岩)

    本案是抄袭吗?不一定,侵权,抄袭和咋骗的因素都存在如果民诉,曹云会告侵权,而不是抄袭因为石梅现在还没有正式连载漫画,还没有盈利,就算抄袭官司打赢了,赔偿也很少侵权则不一样,侵权可以要求赔偿自身所有的损失但如果告侵权,也有一个缺点

    侵权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责任范畴,除非侵权行为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否则不属于刑责范围实际上,是违法还是犯罪,区分点在于是否对社会存在有比较严重的危害性

    如果曹云控告抄袭,官司赢了,扇美获得的利益很少如果曹云告侵权,对方不会畏惧,因为不用坐牢所以曹云舍弃了石梅,转而对一河下手一河的弱势在于他涉嫌职务犯罪

    四方会谈,曹云也不想浪费时间,直接说明了目前的情况,道:“现在是我方提出的协商条件,条件一:赔偿扇美小姐五十万元条件二:纸质文字形式承认扇美为哀夏魔力系统和世界观为原始作者条件三:承诺不再侵犯扇美小姐的著作权我能提供的是,撤销立案申请商业信息盗窃案属于轻罪,从申请到最后批准立案的时间在一到三天之间不过作为一名小有名气的律师,我相信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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