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最后 给我亲爱的你们(2/3)

她当成自己的,可能兜兜转转好多年,你还是觉得第一眼就喜欢的人会永远让你喜欢。

    比如我现在的这位法律意义上已经是丈夫的朋友,他还是我在《春闺梦里人》的完结感言里提到过的那位吐槽我不洗头不刷牙疯狂码字的&;朋友&;,是我第一眼心动的人,也是陪伴我成长了整个青春的人。

    他说他看的书里写的:爱人是一种天生的能力,有人生来就会,不会的就很难学会了。

    但我始终觉得,大多数人都是会的,只是不知道自己会,比如聂衍,慢慢地发现之后,他也会是个很好的爱人。

    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发现并且接纳它也许会很慢,但过程始终是一段很好的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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