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三爵制(2/3)

第二十等,郡公。

    凡文绩爵,无政效者不得赐,永为典制。

    民爵。

    第一等,平民。

    第二等,士民。

    第三等,公士。

    第四等,造士。

    第五等,良士。

    第六等,关内侯。

    第七等,都亭侯。

    第八等,都乡候。

    第九等,亭侯。

    第十等,乡侯。

    第十一等,县侯。

    第十二等,郡侯。

    第十三等,县公。

    第十四等,郡公。

    凡民爵,五等及下,非有资国重者不得赐。六等及上,非有大功于国者不得赐。

    文爵各等月支与军爵无异,民爵五等及下,与军爵同。六等及上公侯爵,与军爵同。

    三爵制分,可谓是将原本的爵位制度给砸了个粉碎。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没有太多的抵触。

    尤其是三军将士,封赏虽然未下,可早有消息传出。凡参战之将士,以自身现有二十等爵爵位,同置新颁军爵。此外,另加一等。

    新爵与旧爵的对比,无疑是新爵更加惹人喜欢。二十等爵早已崩溃,没了与爵位等同的田地赏赐,士卒所能获得的利益已经大大缩小。

    反倒是新爵,每一等的待遇,张之于众,属于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既得利益。

    大周继承了不少汉制,尤其是无军饷的征召兵制度。士卒现在虽然不用自备武器甲胄,可在军中的消费程度一样不小。而他们能够赚取钱财的方法只有一个,首级。

    基本上大多数人都拿首级去换钱,军中也不乏富贵子弟用钱币从士兵手里买脑袋。

    如此也导致了军中士卒的爵位普遍不高,皆在二三等徘徊。至于说货殖首级会造成无用之徒,袭居高位这个问题,没人能够解决的掉。

    唯一的限制就是个人所获首级,能取得的爵位只能到第八等公乘爵,即新爵镇国都尉。再想往上升,就得看部队的斩获了。

    所以,对于普通士卒以及低级军吏来说,新爵制度要更加友好。而对于中高级将校而言,却没那么友好。

    因为,纵是最高级的万户侯,也没了封邑。也就是说,现在大家有食邑的,在不久将来,全都要还给朝廷。

    虽然食邑制度早已名存实亡,但食邑与不食邑所带来的地位上的尊荣,却是两相庭径。而且,有食邑才能够组建自己的心腹部曲。没了食邑,自然也就无部曲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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