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专利大棒(2/3)

轻的脸上面色严肃,拿出自己作为继承人的第一套方案,“这样而言,对于杜邦、洛克菲勒、范德比尔特、安德鲁他们而言,也有极大的好处我相信,他们一样很讨厌新的竞争者出现,对现有的秩序造成冲击,所有人追求的都是一样的,垄断我们不但要制造产品,还要定价,还要摆平能够冲击定价权的存在,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和杨基佬进行合作,目前而言这并不吃亏”

    “你要去欧洲各国取得专利授权?”安娜贝尔半闭着眼睛思考良久,轻声开口道,“取得授权之后,就要开始以这些授权挥动专利大棒,收拾掉小工厂主空出市场站稳脚跟?这么一想其实还算可以不过事情应该不会这么顺利欧洲国家会同意?”

    “不同意的话,他们也进不来,我们国内仍然会无视不在合众国内的专利,进行仿制”谢菲尔德伸出手指道,“他们仍然一美分都得不到,只要价格合适,这对我们双方都是有利的,很多欧洲企业也想要进入合众国内,甚至是罗斯柴尔德家”

    实际上想要从现在的合众国申请专利就看怎么说了,如果是合众国的公民,这并不困难,但要是外国大公司的话,这就会有漫长的审核时间,以及无休无止的扯皮时间还有很多官司在等着他们,这年头的专利纠纷多的不像话,很多专利都是因为美国人和外国人到底谁是真正的发明者,进行漫长的诉讼

    爱迪生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在一八五四年,美国人戈培尔,用碳化竹丝,放在真空玻璃瓶通电发光,可维持照明四百小时,这是最早出现的灯泡实验成功记录很遗憾,戈培尔并没有及时申请专利设计一八七四年,两名加拿大电气师发明了在玻璃泡中加入氮气,以通电的碳丝发光可惜他们后面没钱不能继续研究,把这项专利卖给了爱迪生

    所以在合众国,一开始爱迪生并没有取得电灯泡的专利权,还打了很多年的官司

    看看这又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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