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春秋搞土地国有扯不扯淡的问题(2/3)

“庶子”一人前去助耕不过这样的军功田,要“身死田收”,韩非子也曾说过这个问题:“夫陈善田利宅,所以厉战士也;而断头裂腹,播骨乎原野者,无宅容身,身死田收……”(《韩非子·诡使》)

    周代”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秦国成年受田,有功增田,有罪剥夺,人死收田,土地是私人所有还是国家所有?显而易见

    不过也有一个孤证,董仲舒曰:“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书·食货志》)董仲舒所言对战国史研究影响颇大,云梦秦简发现之前,人们均以此来描述商鞅变法后的土地制度变化,但此说法并不足以作为依据这段话是董仲舒对秦自商鞅变法后社会弊病的描述,可是他与汉初其他人的描述并不相同

    对此《云梦秦简》和《青川秦牍》中的记录可以佐证,翻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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