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9章 商部(2/3)

 “具体而言,可包括,工坊经营许可之核发与年审。”

    “制定工坊生产标准、安全章程。”

    “统计全国工坊数目、产值、雇工。”

    “规范商贾经营,制定契约范本、物流通例。”

    “监管市价,平抑物价。”

    “同户部稽核商税。”

    “管理技术专利之登记与保护。”

    “受理工商诉讼、朝廷政策备询等。”

    他一口气说出这么多条,殿中诸臣皆凝神细听。

    薛国观待他说完,沉吟道:“宋部堂所提,多项涉及刑名律例。”

    “譬如工坊安全章程、市价监管、契约规范等,皆需与《大明律》衔接,若商部自定章法,恐与刑部职权重叠。”

    “薛部堂所虑有理。”

    朱由检接话道:“故朕以为,工商管理须分而治之。”

    众臣皆举目看向他。

    朱由检略意思忖,便继续道:“工坊生产之事,仍归工部管辖。”

    “工部可增设工坊司,凡是涉及工坊之事,尽皆由此司专责管理。”

    “就像是方才宋卿所说的那些,都划归此司管辖。”

    “至于商贸流通、市场秩序、商事律法、专利保护、产业扶持等事,”

    “则归新设之商部管辖。”

    “其责权范围嘛,朕以为……”

    “其一,规范大明商贸活动,制定统一规则,如契约范本、物流标准、度量衡校验,协调地方官府保障商路畅通,清除关卡陋规。”

    “其二,监管市价,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恶意竞逐等行径,配合户部核查商贸税收,防偷漏税课。”

    “其三,协同海关总衙,对进出口货物之品类、数量、品质进行把控,既护本国产业,亦促海贸有序。”

    “其四,受理民间对朝廷相关政策的咨询、商户之诉求,向朝廷提议税收减免、产业扶持等方略。”

    “当然,商贾们的诉求,商税的减免增加,部分产业的扶持等,最终必须朝廷审议,后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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