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成立一家网文公司!(2/3)
到陆向阳身前:
“这是一份初步拟定好的合约,其中包括收益分配,推广计划,你先看看”
陆向阳接过文件,认真地翻阅起来
文件中详细列出了收益分配,是按6比4分成
其中陆向阳是占6成
还有以后新书的推广方案
包括网站人工给推荐,以及渠道投放
实体书店推广以及一些线下活动
这些都会将由网站全面负责
到最后还有关于衍生IP开发的细则
只是嘛!
一旦签了这份大神合约,陆向阳以后写的书所有版权都将归网站所有
一般来说,一本书的版权包括书籍出版、音频开发、漫画游戏开发、网剧开发,以及影视剧全面开发
其中也包括有改编的情况
音频开发一般最少,一次性买断最低也就一两千块
好一点的能卖到一两万
然后是图书出版,比如说三百万字的小说,分10本书出版
一本定价20元,首印五千册,作者拿8%的版税
然后还要和网站3比7分成,作者占
一本售价20元的书,作者能拿到1.12元
10本书,首印五千册,一共是5万本
作者能拿到5.6万元
别看这么多,能走到这一步的作者已经是万里挑一了
毕竟,出版社要承担极大的风险
当然,作者自费出版的除外
这个年代,买个书号自费出版还是很简单的
估计除了有一腔文学梦的爱好者,没人会这么干
然后是漫画改编,这个收入还不错
大概能有3到4万的样子
再然后,就是IP开发真正的大头了
那就是动漫和影视剧开发
动漫开发,卖出几十万版权就相对容易很多
只是嘛,能卖出动漫版权的书难度极大
可以说是十万里挑一都不为过
最高的,也是最难的,就是影视剧开发了
动辄版权费轻轻松松上百万
甚至上千万
像后世的大火网文改编影视剧
《花迁骨》、《三笙三世》、《琅崖榜》、《庆鱼年》等等
这些IP都是来自于网文改编开发
产生的价值,却是数量级的
虽然说影视剧IP开发极其困难
但这一块大头,陆向阳还是不想放弃
虽然说他只要同意签订大神合约,就可以获得许多网站资源
可版权就不再是他的了
说简单一点,就是版权全部交给网站全权管理
以后这个IP被改得面目全非,原著作者都不能说上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