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防卫过当(2/3)


    沈涛接了一句:“我哥,沈辉”

    民警又是一愣,他当然知道沈辉,传说中的青河首富,县领导的座上宾,青河人就没有不知道的,就算之前有不知道的,可年前那场轰隆的婚礼也让所有青河人记住了沈辉

    只要一提起那支牛逼到爆的婚礼车队,青河人就会自动想起:沈老板弟弟结婚

    “沈辉是你哥?”

    民警沈不住问了一嘴,实在太意外了

    城建局的工作人员却一点不意外,来之前就知道了

    沈涛点头

    民警也沉默了,这一家更特么不好惹

    怪不得人家敢来物业撵人,原来并不是软柿子

    可现在伤了人,性质就不一样了

    光头还在那哀嚎呢

    民警觉得头大,压根没法处理了,只能等领导

    领导没来,120到是先来了

    把光头抬上救护车,物业的一个女人跟了过去

    民警又联系了光头家属告知情况,然后继续等领导

    很快,领导过来了

    城关镇所的一位副所长

    所长认识沈涛,问清楚情况后也麻爪了

    依旧不好处理,只得一边继续往上汇报,一边把所有人请去派出所问话,所长匆匆赶回来问明情况,也觉得脑瓜疼,却只能先拖着,继续往上汇报

    最后报到局长那里,局长一听更是蛋疼

    “艹,都特么没一个省心的”

    局长骂了声娘,说:“先把伤人的扣下……,算了,等我给领导汇报下”

    沈老板的人能扣吗?

    扣也能扣,但会有什么结果实在难说

    局长是知情人,知道县里卵足了劲准备开发小青山呢,大金主就是沈老板,这种时候扣沈老板的人,搞的人心里不痛快误了县里的大事,估计书记县长能把自己吃了

    况且这事说来说去,源头还在物业

    人家业主联合起来,连手续都准备齐了,要让物业滚蛋,本身就是合法的

    而且还是物业先动手的,就算被打断一条腿,最多也就是个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防卫过当,刑法同样有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以沈老板的影响力,这能算个事吗?

    挂了电话,局长干脆直接给一把手汇报

    汪海峰听到消息也有点懵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局长怕老大不知道前因后果,还主动把之前沈老板让司机拆门的事给汇报了下,最后补充了一下自己的看法:“明汇物业公司的问题一直不少,之前就有业主闹腾过,之前物业因为系统问题乱收费不让出门,沈总司机拆门后物业公司还报了警,最后我给李总打了个电话不了了之,要不我再给李总打个电话沟通一下?”

    汪海峰问:“按规定这事该怎么处理?”

    局长知道老大的意思,道:“事发时城关所的民警就在现场,是物业先动的手,沈总的人以正当防卫为理由,打断了物业经理一条腿,就看李总那边怎么看了,不过起因却是物业太过蛮横,骂沈总弟弟骂的很难听,我估计被打断腿应该跟这点有关系”

    汪海峰问:“业主跑到物业公司闹事怎么说?”

    局长说道:“按照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