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大同来使(2/3)



    陈希亮应诺,快步离去,回自己的判官厅,吩咐公吏书写公文

    杜中宵的官厅较小,里面只有几案,处理紧急事务州事归陈希亮的签厅,军事归李复圭的经略判官厅,他们两人每天到杜中宵的官厅来禀报听命

    这个年代衙门办公,有些相似的是后世的大办公室比如陈希亮的签厅,里面分为好多案,一案其实就是一个小的办公区域,标志是一张大案几,负责同类事务的公人在那里办公,有人主事李复圭的经略判官厅与此类似,同样是厅中分为几案,各负其责

    有自己官厅的官员,一般都是衙门中的重要人物除了知州的长官厅,通判有通判厅,签判则有签厅,也就是判官厅,录事参军有录事参军院,司理参军则有司理院其他官员,就没有自己的官厅了,在这几个院厅办公签厅又称使院,录事参军院又称州院,合称使、州两院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使院对应于节度使,本以军事为主,州院则对应于知州,以民事为主这个年代节度使多是虚职,实际判官厅也管民事,地位在州院之上推官和掌书记掌节度使印,凡关于军政,是他们用印

    至于实际地位不高的司理参军,有单独的司理院,是因为管刑狱用后世的说法,司理参军有些类似于公安局长,凡狱讼由他们负责,主管审讯抓的嫌疑人,关于司理院的狱中审讯结束之后,由司法参军检法条,以合适的罪名送判官厅判官厅断案,送通判厅和长官厅通判和知州同意,两位主管联署之后,算是终审

    与后世的司法体系比较,司理参军是公安局,司理院只关嫌疑犯司法参军是检察院,初步定案后关州院判官厅则兼法院,最后定案,刑狱则是使院

    宋朝体制,终审在州,路级提刑司只是对狱讼复核,不是更高一级的司法体系如果提刑司发现疑案,不是自己审讯,而是发回重审,或者是发给其他的州复审

    这个年代的民政,最重要的就是狱讼,所以幕曹官的一半职责都跟刑狱有关

    杜中宵随手处理了几件公文,坐在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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