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虚假宣传(1/3)

    淘宝的一系列动作搞得措手不及,邵一波本来也要回米国的,自从易趣卖给后,他就搬去米国了,一直都是两边跑,现在不得不留下来。

    面对网络渠道被大风集团掐死,几乎只剩雅虎这一个渠道,毕竟当年淘宝还会去找一些个人小网站打广告,作为国际企业,要面子啊,小网站他们不好意思去打广告,所以只能加大电视广告和户外广告的投入,面对淘宝的瓜分一亿活动,也马上推出了限时红包活动,最高可得68元红包,同时宣称将投入一亿米金推动华夏市场的发展。

    可惜,还有一件事情没有把握好。

    从五月底开始,大家打开电视确实能看到不少关于的广告,但同时也多出了很多关于的新闻。

    “大家好,这里黄金眼,李先生在上购买了5个总价值780元的U盘,然而等了整整半个月都没有收货,当李先生再次联系卖家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机已经停机,信息也已经从上抹除,当李先生找申诉后,告知李先生可以赔付他300元。

    但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平台的解决方案,我们来看看李先生怎么说。”

    “我觉得这完全就是在推卸责任啊,我是因为看了的广告才会去买东西的,在广告上明明说了对卖家有严格的审核机制,消费者可以放心的在上购买产品。

    现在卖家是通过在行骗的,我从始至终都是按照平台的指示在操作,结果在平台上受骗后平台却只能赔付我不到一半的钱,这肯定说不过去的吧?

    而且我当时买东西的时候真的很谨慎的,特地看了半天,一点风险提示都没有,你如果说从一开始就撇清关系说我们只是一个平台,不保证交易的安全性,那我也不找你赔偿了,问题是你口口声声说安全,结果现在不安全,你又说你只能稍微负责一点?”

    “李先生希望能得到平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为此我们连线了杭城天秤律师事务所的金律师,看看金律师怎么说。”

    “作为发布商品广告的平台,必须遵守我国《广告法》。该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设立的网上收费交易区,类似于现实生活中的大市场。如果顾客在大市场中向摊位购物遭骗受损失,那么大市场本身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连带责任来说,根据具体情况,说我只赔付一部分,可以,但是在这个案例中我们要看到更重要的一点是,自身的广告宣传就存在明显的误导性和不真实性,已经不只是连带责任的问题,所以李先生完全可以就自己的损失要求追加。”

    类似的新闻,突然在这段时间爆发,电视上,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

    在针对商户诈骗的问题上采取的是设立安全基金的办法,所谓安全基金就是用户被骗了平台会赔钱给你,但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会全赔,只是酌情赔付,根据整个交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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