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7 合奏(3/3)

就有了这首故乡的原风景。”

    “最初选择演奏乐器的时候,出于我个人的一点私心,是希望用我国传统乐器埙来演奏的。只是考虑到老陆会用陶笛,就改成了用它来演奏,效果是一样的。”

    老爷子却很支持他的想法:“你这个私心又何尝不是所有有志之士的私心呢,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一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对于乐器的推广帮助太大了。”

    这让陆恋永非常的不好意思。

    朱絮菲疑惑的道:“我看乐器介绍上说陶笛是世界各民族共同的乐器,咱们国家在许多遗迹里都挖出过陶笛,它应该也是我们本民族的乐器吧?”

    老爷子摇摇头,道:“这种事情说多了就是打嘴仗,没有什么意义。你们也不要参与,专心搞音乐就可以了。”

    几人凛然受教。

    然后老爷子又问了一个问题:“小陈,你这首曲子准备以什么形式授权给小永?”

    陈景恪秒懂,这件事情他们也早就商量好了对策,当下就说道:“版权是属于梦影公司的,公司会邀请老陆过来和菲菲一起发行单曲。”

    “然后公司授予老陆永久的免费使用权……您觉得这种合作方式怎么样?”

    老人笑道:“好,这种合作方式就很好。世界名曲的版权一定要抓在自己手里,可不能轻易给别人。哈哈……”

    你道是为何?

    如果直接把这首曲子卖给陆恋永,那么歌舞团的某个人想用一下,团里的领导亲自过来打招呼,你怎么办?

    拒绝?以后还做不做人了?

    答应?慢慢就成公用的了,陆恋永想靠这首曲子出头的打算就会落空。

    最好的办法就是版权属于梦影这边,走公对公的渠道邀请陆恋永过来演奏录制单曲,然后给他授权。

    别人想使用,那就让他们去找梦影买版权,就算大家都知道其中的猫腻也没有办法。

    不服气?那你也去找个能作曲的朋友给你写一首,没有就闭嘴。

    以后歌舞团想要演奏《故乡的原风景》,就只能让陆恋永登台。

    直到这个时候,老人才亮出自己的大招:“好好练赶紧把曲子录出来,说不定还能赶上今年的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