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节 上班了(1/3)
六月,电机厂人事科突然通知罗思文说,让她提前去报道上班。
罗妈妈听说了,想着这是他们家孩子中第一个正式上班的职工,格外重视。她生意也不做了,停了一天,陪着罗思文到商场去买衣服。
罗妈妈在路上边走边看自己的姑娘,模样真没的挑,长的粉嘟嘟的象个璞玉,气质不俗,五官搭配的无可挑剔。论个子、论长相、论气质,闺女都是百里挑一的大美人。
也难怪罗思文在摊子上的时候,生意总是很好。一方面,是她价格灵活掌握,只要有利润,她都会卖,另一方面,也是罗思文长象太出众,顾客就很多。
美中不足的是,这半年来她一直在街上帮妈妈做生意,风里来雨里去,辛苦自不必说,皮肤晒黑了一些。但是,黑了就变成了黑玫瑰,那双水灵灵的眼睛,都足以让她增色不少,她看起来依然青春靓丽。
妈妈越看越疼爱有加,心里琢磨着,等孩子在办公室上一阵班,不风吹日晒了,肯定就很快缓过劲来,象以前一样,白的象洋娃娃一样,招人爱招人疼。
娘俩到商场一看,只要款式面料稍微好一些的衣服,价格都高的离谱。妈妈舍得,罗思文却舍不得,她觉着妈妈挣钱太艰辛,自己没有挥霍的理由,何况还有一家子人需要养活。
罗思文想起了陈海说过的话:“一到商场就感觉自己挣的钱太少,需要购买的东西实在太多。”果然印证了他的说法,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罗思文目不暇接,真想从头买到脚,但是,想想贫寒的家庭,无数需要花钱的地方,她又都舍不得。
娘俩一直僵持不下,最后,罗思文买了一个打折的白短袖、黑色的一步裙和一条湖蓝色的连衣裙。唯一的奢侈是买了一双时髦的最时兴的白色松糕鞋,这也是罗思文最奢侈的一次购物。
她感觉到成长的快乐,原来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