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推出考成法(2/3)

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

    张居正认为朝廷颁发的法令、章程,案牍劳神,不可谓不多;“置邮而传之四方”,不可谓不及时,但效果如何?大小官员成日办公,其实只是办纸!纸从北京南纸店里出来,送进衙门,看过之后,再出衙门,经过长短不等的公文旅行后,便进入另一衙门归档。在这种情况下,你提出再好的改革方案,又有何用?所以张居正推出了考成法对大明王朝的政治体制进行了改革。

    考成法明确规定:凡官员人等非奉公差,不许借行勘合;凡内外各官丁忧、起复、给由、升转、改调、到任等项,俱不给勘合,不许驰驿。其实嘉靖、隆庆年间,也都做出过一些限制,但最后都变成废纸一张。为什么呢?没抓落实。张居正首先从自己做起。他的儿子回江陵应试,自己雇车,他的父亲过生日,他吩咐仆人背着寿礼,骑驴回去祝寿;万历八年,他的次弟张居谦病重,回家乡调理,保定巡抚张卤发出勘合,居正给退了回去。甘肃巡抚侯东莱的儿子擅行驰驿,被言官弹劾,其子的官荫被革去。考成法的威力,于此可见一斑。

    在财政方面,考成法的成绩最为显著。考成法实行以后,规定征赋不足额的,巡抚和巡按御史听纠,府、州、县官听调。所以它像一根鞭子,督促各级官员不得不为开源节流方面狠下工夫。根据隆庆二三年间的预算,每年国家收一百五十万两,支出四百多万两,财政赤字一百五十万两;在考成法实施三年之后,库存银达七百零三万两,每年正常开支三百九十余万两,尚有盈余三百万两,京师地区的存粮可支七八年,这是怎样辉煌的成就!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张居正的考成法,可以看到它的一些漏洞,比如,内阁控制六科,六科控制六部,那么谁控制六阁?大约应该是皇帝。谁控制皇帝呢?没人控制皇帝。这是人治不可避免的漏洞。今天我们提出依法治国,这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但我们也看到,虽然法令、法规制定了不少,但在很多情况下,是有法不依,是权大于法;虽然制定了不少决策、决议,但往往只落实在会议室里,落实到了纸上,而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结果上。制定和完善法律、加强决策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抓落实,抓执法。

    在张居正推出考成法之后,成绩斐然,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

    万历四年(1576年),朝廷规定,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十二月,据户科给事中奏报,山东有17名,河南2名的官员,因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而山东2名,河南9名官员受革职处分。

    在张居正整个当政期间,因为考成法而裁撤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立限考成的三本帐,严格控制着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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