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失船者(3/3)
性就会受到影响。
因此他打算参照针对新生儿的做法。
郭欣和孙志安的孩子,还有那些将会在各艘居住船上陆续诞生的新生命,他们天然就没有基础载具。
这些新生儿面板上连那行载具的条目都没有,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是无船者。
但他们同样需要居住面积保障,所需要解决的是同一个问题。
他建议设置一项例外条款,专门针对在成为集体成员之后,贡献载具之前失去载具的人员,和本来就没有载具的新生儿,适用统一规则。
陈奎书在收到林默的建议后,将其列入常委会临时议程,决定由林默牵头,后勤中心与组织部共同起草细则。
在之后的会议上,草案被反复斟酌,最终成文的条款并不复杂,核心内容只有几条。
只有集体正式成员因不可抗力丧失基础载具,或新生儿适用于例外条款。
此类人员由集体直接给予三平方米固定面积,并且该面积被设置为不随集体保障性面积标准的整体上调而上涨。
在第二次全体大会上,新生儿的福利性居住面积确定为成人的三分之一。
但保障性面积越来越多,三分之一也不是个小数目,现在的状况仍然不足以承载更多的新生儿,甚至未来可能还要控制人数。
因此趁着这次机会一并修改,但该面积并非一成不变。
连续在集体工作三年以上,期间无重大过错记录,或对集体有重大贡献者,即获得保障性面积权利,其面积可随集体标准的调整而上调。
不过不管是获得固定面积还是保障面积的权利,都不等于获得载具实物。
基础载具作为船只升级的基础,能够主动升级馈赠的战略物资,其数量是有限的,获得的方式也比获得权利更严苛,起码要证明其馈赠有必要升级。
而苏浩宇的能力,明显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