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处分(3/3)
竞争,评职称职级。
坑位就那么多,老的没走,小的上不去,各凭本事。
夏教授家境优渥,他长相也体面,学历也不错,说话也好听(不是那种阿谀奉承的好听,而是很有学生气学术氛围的那种,在这个社会,很多场合还是很需要这样的纯粹学术人的。)。
他的事业发展的也不错,属于小有名气的教授,他的课学生喜欢,企业家也喜欢,经常被邀请去各地讲课(都有讲课费的),有时候像是党校培训之类的,也会邀请他。
反正夏教授生活美满,工作也比较顺利,他稍微有点怀才不遇,觉得自己应该配得上更好的,不过现在也还行,毕竟属于教授的福利待遇都给他拉满了,学校还有分配房子。(在良好地段给低价团购让校职工购买,凭职称职级买大小,夏教授就是在大学跟前有一套两百三十平的房子,只要市场价四分之一的价格购买)
日常福利待遇也杠杠的,逢年过节各种补贴奖金,日子过的很滋润了,而且除了评职称的时候,平时也没有那么卷,跟企业上班完全不一样,没有绩效KPI压力。
夏教授这个年纪还非常帅,一点不老。
学校也会有突然的会议,一般就是上面领导检查,或者什么政策变化之类的,夏教授以为是这些事。
他开着他的奔驰e300L去的学校。
五六十万的车,立标,舒适度比较高,也好看。
到自己专属停车位,结果看到上面被泼了油漆?
他很生气,打电话给教务后勤处,让人来处理,哪个学生,简直无法无天。
然后到了会议室。
夏教授还是姿态轻松,虽然好几个领导都在,平时开会也这样,不过其他老师还没来吗?
等他坐下,发现会议就开始了,感情都在等他??
忽然有点不适应,他调整了一下坐姿。
然后就拿到了一个通知书。
通报批评?
本校接到有关夏青山教授的举报,经过调查核实。
根据教育部《红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义务行为,可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本来没有这么快出结果的,结果夏教授自己打电话说的)
《教师法》要求教师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婚外情”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师德有失。
夏青山教授的行为引发广泛舆论关注,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和教师队伍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作出以下处理:1、取消夏青山教授的评奖评优及晋升资格。2、暂停夏教授的教学工作。(视夏青山教授后续态度而定)
夏教授看这个通报,看的面红耳赤,当场把这个通告丢桌子上。
“乱弹琴,毁谤,我从来没有拒绝承担抚养责任,那钱我爱人也没有花,给存着,说给他买房的。”
领导们:……
其中一位老大姐没忍住,吐槽道:“夏教授,说句不好听的,你儿子没钱交学费辍学,去跑船,海上风浪无眼,万一船翻了,人都不在了,你那钱给谁买房?到时候还不是自己拿着,人都不一定能活到你给钱那一天。你觉得委屈,你相信你太太所言,她只是言语利他,行为利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