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第二十条》!(1/3)

    林默从魔都回来不到一周,网上出事了。

    不是娱乐圈的瓜,是一段监控视频。

    视频里是一家小超市,晚上十一点多,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在收银台后面理货。

    玻璃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光头男人,晃晃悠悠的,一看就喝了酒。

    他跟女人说了几句话,女人摇头,光头突然一把将女人从收银台后面拽出来,按在地上。

    接下来的画面,没人能平静地看完。

    女人喊了大概两分钟,嗓子都喊劈了,店里没有别人,街上也没有。

    然后一个男人冲进来了——女人的丈夫。

    他看到地上的场景,整个人先是愣了一秒,然后冲进后面的厨房,拎了一把菜刀出来。

    光头看到刀,松了手,往后退。

    女人的丈夫一刀砍在他脖子上。

    光头倒下去,血溅了一地。

    女人蜷缩在收银台旁边,浑身发抖,男人拎着刀站了几秒钟,然后刀掉了,他蹲下去抱着女人,两个人都没说话。

    监控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时长四分十二秒。

    视频是一个本地自媒体号先发的,配的标题是——“妻子被人欺负,丈夫持刀反击致人死亡,算不算正当防卫?”

    发出去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多。

    到了十一点,播放量破了三千万。

    到了第二天早上,播放量超过了两亿。

    评论区彻底炸了。

    “这还用问?当然是正当防卫!换了我也砍!”

    “光头是自己找死,死有余辜。”

    “法律要是判这个丈夫有罪,那就太让人寒心了。”

    但也有人说:“等等,冷静一点。光头当时已经松手了,他在往后退,这个时候砍他,算不算防卫过当?算不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这条评论被人追着骂了三千多层楼。

    “人都欺负到自己老婆头上了,还要冷静?还要计算对方后退了几步?”

    “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吗?”

    “我是律师,我来说一句:如果光头停止侵害并后退,防卫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实会降低,这种情况下继续反击,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滚!什么狗屁律师!”

    “不要拿法条来压老百姓的感情。要是你老婆被欺负,你上去砍不砍?”

    “我砍。”

    “+1。”

    “+10086。”

    热搜榜上,连续三天挂着同一个词条:#丈夫护妻反杀算正当防卫吗#,后面跟了一个“爆”字。

    各大媒体跟进报道。

    但真正让这件事彻底出圈的,是当地警方的一份通报。

    通报发在事发第三天上午。

    通报说,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疑人五个字,直接点燃了全网。

    “犯罪?他犯了什么罪?保护自己老婆就是犯罪?”

    “我操,这条通报是哪个混蛋写的?”

    “光头欺负女人的时候你们不管,人家老公出来保护家人你们就抓了?”

    “检察院呢?检察院出来说句话啊!”

    事发地是南方某省一个叫永城的小城市。

    当地的市检察院被网友打了个措手不及。

    永城市检察院的官微更新频率本来很低,一个月发不了几条,内容多半是普法知识和会议精神。

    出事之后,最新一条微博底下的评论从几十条涨到了几万条,全是质问——

    “你们检察院到底是保护谁的?”

    “那个丈夫什么时候放?”

    “正当防卫四个字你们不认识吗?”

    永城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姓周,五十出头,在当地干了十几年政法工作,什么样的案子都见过。

    但被几万条评论同时轰炸,他是头一回遇到。

    他第一时间召集了检委会。

    会上争论得很激烈,分了两派:一派认为光头当时停止了侵害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