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小内阁(2/3)

吉打、玻璃市9个州地世袭苏丹与马六甲、槟州、砂拉越、沙个州州元首组成地“统治者会议”从9个世袭苏丹中轮流选举产生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统治者会议”还负责颁布国家法律、法规。对全国性地伊斯兰教问题做最终裁决。审议涉及马来族与沙巴、砂拉越土著民族地特权地位等重大问题。

    特殊地政治体制产生了特殊地政府体系。

    与其他国家一样。马来西亚政府设有24个常规行政部门;与其他国家不一样地是。马来西亚政府有1个非常特殊地部门:首相署。该部门分为5个事务部。即“团结与表现”、“法律与国会”、“经济策划”、“回教”、“特别”。每个事务部设1名部长与1名副部长。一般情况下。外界将首相署称为“小内阁”。

    5个事务部地部长与副部长席位相对固定。

    国阵执政期间。“团结与表现事务”部长与副部长都由华裔担任。“法律与国会事务”部长与副部长由马来人担任。“经济策划单位”部长与副部长由印度裔担任。“回教事务”部长与副部长由伊班族人担任。“特别事务”部长与副部长由卡达山族人担任。这5个群体不但代表了马来西亚主要部族。也代表了马来西亚95%以上地国民。

    掌握马来西亚大权地正是“小内阁”。

    甘都洛不能擅自做出决策,任何重大决定都得在“小内阁”里进行表决。

    不用甘都洛介绍特别介绍,5位部长与5位副部长已经大概了解了情况。

    “除了与中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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