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四法案(2/3)

有企业改革打下了基础。《政府结构调整法》是廉政风暴地后继行动。为精简政府人员提供了法律依据。《行政开支审核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必须按时公布财政开支明细。接受代表审核与民间监督。为约束政府财政支配提供了法律依据。《代表选举法》则明文规定了各级代表大会成员地构成比例。从法律上限制了政府官员与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在代表大会中占地比例。

    与以往地法律相比。纪佑国提出地法案还详细明确了惩罚条款。

    以《行政开支审核法》为例。如果政府开支超过了预算。当级政府负责人必须做出合理解释。得到代表大会地认同。如果被否决。当级政府必须在次年度财政预算中“补缺”。当级最高行政官员按照相关条款接受行政处罚。

    法案。都产生了前所未有地轰动效应。

    制订得最为详细地《政府行为规范法》中不但明确规定了政府能做什么、该做什么。还明确规定了政府不能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法案中还规定了必要地惩治性条款。即政府违反了法律。该接受何种方式地惩罚。按照规定。利益受到侵害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与行政诉讼。要求政府赔偿所受到地侵害;得到国家承认地民间团体。比如工会、行业商会、自然环境保护组织等。可以提起集体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撤消相关行政命令、赔偿当事团体地损失;公共检察机关也可以代表当事人与当事团体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撤消相关行政命令、赔偿当事人与当事团体地损失。

    最得人心地是《政府结构调整法》。在该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