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 9(2/3)

李贽被捕前3年,他却告诉文渊阁的各位大学士,他正在精研“道藏”和“佛藏”。这还有行动可以作为证明:皇帝经常对京城内外的佛寺捐款施舍,又屡次派出宦官到各处名山巨刹进香求福,而好几次大赦的诏书中,更充满了佛家慈悲为本的语气。所以,要把提倡异端的罪魁祸首加之于李贽,毕竟不能算做理直气壮。

    但是另一方面,李贽之所以罪有应得,则在于张问达的奏疏具有煽动的力量,而他使用的“罗织”方法,也把一些单独看来不成其为罪状的过失贯穿一气,使人觉得头头是道。何况把可能的后果作为现实的罪行,也是本朝司法中由来已久的习惯。而全部问题,说到底,还在于它牵涉到了道德的根本。

    从各种有关的文字记载来看,李贽在监狱里没有受到折磨,照样能读书写字。审讯完毕以后,镇抚司建议不必判处重刑,只需要押解回籍了事。根据成例,这种处罚实际上就是假释,犯人应当终身受到地方官的监视。但不知何故,这项建议送达御前,皇帝却久久不作批示。

    一天,李贽要侍者为他剃头。乘侍者离开的间隙,他用剃刀自刎,但是一时并没有断气。侍者看到他鲜血淋漓,还和李贽作了一次简单的对话。当时李贽已不能出声,他用手指在侍者掌心中写字作了回答:

    问:“和尚痛否?”

    答:“不痛。”

    问:“和尚何自割?”

    答:“七十老翁何所求!”

    据说,袁中道的记载,在自刎两天以后,李贽才脱离苦海。然而东厂锦衣卫写给皇帝的报告,则称李贽“不食而死”。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李贽的不幸,在于他活的时间太长。如果他在年即万历十五年,也就是在他剃度为僧的前一年离开人世,四百年以后,很少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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