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布鲁克林有棵树(2/3)
懂懂地点了点头
「她家里特别穷,父亲酗酒,母亲做清洁工但她有个习惯,每周六去图书馆读书,最后她凭借读书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他停下来,拍了拍书封:「剩下的自己看吧」
也许是「原生家庭」这个词,也许是那个小女孩的执念,有什么东西击中了黑犬他愣愣地点了点头,像捧着一簇火苗似的,抱着书走了
打发走黑犬,信者回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又开始煎熬地搓揉起头发
他的业绩离萧梦吟差了整整十万这个距离遥远得令人绝望
都是写小说的,他在网文平台拼死拼活也就八千均订,萧梦吟随手就拿翡仕文学奖转到语聊脚本上,差距依然大得像道万丈鸿沟
最可笑的是,在信者第一次见到萧梦吟那一刻,他居然还幻想过这样的天才自己可以染指,浑然不知两人相差悬殊
这就是天才的可怕之处天才是最善于伪装的刺客,同样长着一只鼻子两只眼,让你误以为众生平等一旦进入天才的领域,他们才会展露出令人绝望的锋芒图穷匕见之日,就是凡人伏诛之时
人生最大的悲剧之一,就是有足够的智慧去看到天才与凡人的差距,却没有足够的天赋去弥补它
所以信者羡慕黑犬
黑犬单纯得看不见天赋的差距如果问他落后十万怎么办,他只会回答:那就再写十万字
信者坐在电脑前,经历着独属于他的至暗时刻,脑子里盘旋的不是灵感,是糟糕的回忆碎片——
高中时告白被拒的那个雨天,酒后说错话失去的朋友————它们像寒鸦绕树,聒噪不休
无意识中,手指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在家时间很少」
盯着这行字很久,他才回过神来,奇怪于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
他的父亲确实是个货车司机,但他也不至于耿耿于怀到这种程度,连写脚本时都要拿来做开场白
刚才仿佛有某种东西附在身上,催着他写下这些难道这就是酒神的迷狂?
既然写了,就让它生长吧他继续敲字:「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在家时间很少
「小时候他每次出车回来,会从驾驶座底下摸出些东西一有时是一包外地糖果,有时是印着风景的钥匙扣有一次他带回来一只铁丝编的螳螂,绿漆斑驳,一只前臂断了他说是在服务区跟一个老头买的,五块钱那只螳螂在我书桌上站了七年,直到搬家时弄丢
「现在我想,编螳螂的老头是谁?他为什么在服务区卖手工?他的人生是什么样的?我父亲开车经过那么多服务区,为什么偏偏那次停下来买了这只螳螂?
「这些问题没有答案,就像那辆货车的尾灯消失在省道尽头时扬起的尘土,迟早会落定,但飘散的那一刻,构成了我对远方」的全部想象」
写完这些,信者伸直手臂,在空中活动了一下手腕
这段文字和文暧脚本,不能说毫无关系,也只能说八竿子打不着但他就是突然很想写
写完之后,通体舒畅,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排了出去
「写得不错」
身后突然响起的声音让信者浑身一颤回过头,王子虚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儿,抱着茶杯,目光落在屏幕上
「挺有真实感的」王子虚说
信者心脏还在狂跳,心虚道:「瞎写的————跟脚本没关系」
「脚本的最高境界,就是拳拳到肉的真实感」王子虚指了指屏幕,「接着写吧,看看能长出什么来」
王子虚走后,信者还沉浸在那种微妙的舒畅感里黑犬又一脸苦相地跑过来了
「信者哥,这外国书我看不懂啊!」
信者按住他道:「你先等会儿,哪里看不懂?」
黑犬将书拍在桌上道:「你看,书里写她每顿只能吃黑面包和舌根肉,我看了觉得,哦,面包加牛杂,小日子挺舒服啊」
「然后我发现,她想表达的是她日子过得很苦我当时只觉得,啊?苦、
苦吗?」吃牛舌根就算日子苦,那我算什么?我天天吃牛肚、鸭肠不得乐疯了,苦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