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近战(2/3)

三个闪烁着深色红光的骷髅,手持着长柄镰刀,背靠背的站在一起,紧张着注视着白捡他们。



    这三个骷髅,就是六指他们专门留给白捡的。只为生命火苗有个特性,主人被谁杀死,它就会主动飞入那个人的体内,别人是无法吸收的。



    所以白捡想要吸收到别人的生命火苗,必须要亲手杀死对方,虽然这看上去十分残酷,但却是最符合物竞天择这个规律。



    想要生存,想要变得更强,必须要战胜对手。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白捡没有进化出长柄镰刀之类的杀器,不太适合马战,但是下马之后,他的力量和速度,以及骨骼的坚硬程度,却远高于六指。



    考虑到最后的决战是发生在山顶的,而山顶并不适合马战,所以现在每场战斗结束之后,六指都会特意留下几个强悍的骷髅给白捡,好让他能得到更充分的力量,用来为最终的决战做准备。



    “咔吧咔吧。”



    等白捡进了圈内,六指示意骷髅们往外退开,留出足够多的空间给白捡。



    三个骷髅看到对手缓缓退下,又看到一个被雾气包围着的骷髅走进来后,虽然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们的本能告诉他们,眼前这个骷髅,似乎十分危险。



    “咔吧!”



    其中一个骷髅,看到包围着他们的敌人退出了足够远的距离后,一直压抑着的对敌人的嗜杀本性,终于战胜了刚才被包围后产生的恐惧。



    “嘭!”白森森的右脚用力一蹬,强力的劲道在地上炸出了一个深坑。借着这股反弹力,这骷髅朝白捡纵身跃来,同时手中长柄镰刀,卷携起破空风声,精准的朝白捡颈椎呼啸割来。



    腾的一声,白捡眼窝中的火苗一下变得通红,瞬间进入了战斗状态。双眼牢牢锁定住泛着幽光的暗红镰刀,白捡一个横移,带出一长串雾气残影,险险避开了这致命一击。



    那个骷髅满心以为,自己这一击的速度,绝对能击中白捡,就算不死,至少也是重伤。谁知道眼前一花,就失去了白捡移踪影。



    “嘿嘿!”



    右腿略一用力,白捡迅速欺身而进,速度优势尽显无疑。那骷髅只觉得眼前一花,发现白捡竟然贴了过来,立即挥起手中镰刀,朝白捡狠狠扎下。



    “呯!”



    一声脆响,白捡左手托住在镰刀刀柄处,同时右手两指张开,朝这骷髅眼窝迅速插去。



    “咔吧!!!”



    那骷髅双手此时正握着镰刀,根本就来不及变招,惨叫了一声之后,眼窝中火苗飘入了白捡的体内。



    就这么两下,一个骷髅就已经命丧白捡之手,速度之快,就连另外两个骷髅都来不及做出反应。



    这也是这段时间,白捡根据脑中的记忆,想出的一套对付这些骷髅的办法。虽然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但是长也有长的弱点,一但被贴身靠近之后,这种需要双手握持的武器,就凸显出了应变困难的缺点。



    再加上这些骷髅的应变能力,比起白捡来差上了很多,所以白捡想出的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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