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猪与地下城(三)(3/3)

,因为它的骨胳也能随持有者的心意变成各种物品,变成武器时锋锐无比。

    得到宝贝,小天精神大振,他手持修脚刀向沙囊的角质壁上砍去,果然,修脚刀非常锋利,将沙囊划开了一个两尺宽的口子。

    独目蚯蚓正在自己的洞里闭目养神,突然肚子一阵巨痛。阑尾炎?位置不对啊。难道今天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对了,那只地上的动物!妈妈说的对,不认识的东西不能吃。独目蚯蚓疼痛之下,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的洞口前密密麻麻地站满了矮矮的地精。看上去,足有两三千只。

    “这帮该死的地精,我每天只不过吃三四只而已,味道又不好,它们怎么这么烦,整天来打扰我。不过,前天那只大个地精的味道可不错。”独目蚯蚓心中想着,也顾不上腹中的痛疼,晃着脑袋迎战地精。

    广阔的地下洞穴摆开战场,三千多只地精排着乱哄哄的队列,有的左顾右盼,有的叽叽喳喳的说着话,有的还从怀里掏出甲壳虫干喀嗤喀嗤的吃了起来,他们大多披着洞穴植物——罗蔓粗干茎所编织的木甲,手中大部分拿着石块或是打磨而成的石刀石斧。令人惊奇的是,极少数的地精头目竟然是身着骑士甲,手持亚神帝国的制式钢刀,不过由于这些盔甲对于他们来说实在太大,只能把人类的半身甲当成全身的来穿,远远看去竟好像是有不少没有腿的骑士甲自己在动,甚是滑稽,有几只地精骑士还骑着蜥蜴在队伍四周维持着秩序。

    其中四名长着长长胡子的老地精把头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商量了一会儿。原来,这一带的地下洞穴原来属于一个地精王国,然而,不久以前,几条巨大邪恶的龙(地精对独目蚯蚓的称号)来到这里,每天都要吃掉很多地精。这一下子,地精英雄们可受不了了,但前几批英雄去了都没有回来,前天,地精的王者,无比伟大无比英勇无比受地精尊敬的——国王树根陛下宣布他要去屠龙。这一下子,地精们沸腾了,在享受了一整只美味的烤地掘虫后,树根陛下带着他骁勇无敌的卫队,手持胜利权杖,在臣民们的欢呼声中出发了。

    然而,陛下两天都没有回来,卫队倒是逃回来几只地精,他们用简单的地精语详细介绍了复杂的战况:“王,杀,龙,吃,王,丢,杖”!

    一切情况都明白了,伟大神勇无敌的树根陛下竟然被龙吃掉了,而这个地精部族的圣物——胜利权杖,竟然也丢掉了。

    生可忍熟不可忍!地精们愤怒了,他们告别了正在偷甲虫卵的老婆,告别了流着鼻涕撕打的孩子,告别了那些自祖父起就没有打扫过的洞穴,出——战——了!

    此次出战由王国四大长老指挥,各部落的头目都拿出了家族近百年来搜集的盔甲,准备大干一场。因为有言在前,“杀,龙,王,杖,王”。也就是说,谁杀死龙,谁就是地精之王;或者谁拿到胜利之杖,也可以当王。当然,部落头目们对自己能战胜龙还没有那么乐观,但说不定胜利之杖丢在那一带了,谁拣到就走运了。

    本来,龙睡着了,四大长老当机力断,“龙,睡,攻”,准备占个便宜。可这世间不如意者十之**,可就在地精们整理进攻队列的时侯,那条该死的龙竟然醒了!

    (未完待续)